5月16日下午,院精神文明办、工会组织评委对行政楼各处室办公室创建文明办公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体情况有较为明显改观,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各办公室普遍较好。但有的处室不够重视,还存在橱柜及桌面书刊文件资料等摆放较为凌乱、橱柜顶和地面堆放纸箱等杂物、垃圾未及时清理、工作人员没有佩戴校徽或胸牌等现象。请对照文明办公室创建要求,立即整改。
经综合评分,以下3个办公室被评为“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流动红旗。
1、行政楼310办公室(隶属学生工作处)
2、行政楼306办公室(隶属教务处)
3、行政楼412办公室(隶属纪检监察室)
院精神文明办 工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