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院精神文明办、工会组织评委对行政楼各部门办公室创建文明办公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发现有部分办公室存在工作人员没有佩戴校徽,地面、橱柜顶堆放杂物,橱柜文件资料及桌面办公用品较为凌乱等现象。请对照文明办公室创建要求,立即整改。
经综合评分,以下5个办公室被评为“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流动红旗。
1、行政楼310室(隶属学生工作处)
2、行政楼403室(隶属办公室)
3、行政楼204室(隶属科研处)
4、行政楼208室(隶属后勤管理处)
5、行政楼201室(隶属财务处)
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