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院精神文明办、工会对行政楼各部门办公室创建文明办公室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体情况较好,但发现有部分办公室存在工作人员没有佩戴校徽,橱柜文件资料、书籍及桌面办公用品较为凌乱,橱柜顶、地面堆放杂物等现象。请对照文明办公室创建要求,立即整改。希望进一步重视营造具有本部门特色的办公室环境氛围。
经综合评分,以下5个办公室被评为“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办公室”流动红旗。
1、行政楼514室(隶属人事处)
2、行政楼403室(隶属党政办)
3、行政楼307室(隶属教务处)
4、行政楼101室(隶属马院)
5、行政楼307室(隶属继续教育学院)
院精神文明办、工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