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关于做好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4〕31号)、《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闽卫院学〔2021〕41号)等文件要求,经资助比对系统下发名单、学生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我院对2024-2025学年获得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人员名单进行调整,由原不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3人,原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4人,原其他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1人。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反映情况(联系人:董东,电话:0591-22066975)。
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