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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20 】
各教研室: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办宣[2013]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5月15日—5月31日
二、填报内容
1.填报内容分为高校信息和教师信息两部分,其中“高校信息”由思政教研部负责填报,而“教师信息”由各位教师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并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统一上报思政教研部。
2.采集信息的时间点分为两种情况,要按照项目所示进行填报:
2011学年(2011.9-2012.8)、   2012年(2012.1-2012.12)。
三、“教师信息”的填报流程
1. 登录网址:http://210.44.176.80/ ,进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凭系部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 点击进入:教师信息列表→本人姓名所在行的最后一列“管理”→选择“修改”。(如果是新进的教师,则按“教师信息列表→增加教师信息”进入网页并逐项填报。)
接着,按照所列项目进行信息更新:
(1)基本信息:“所属院(系)、部门”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所在学科点名称”选择“其他”。
(2)教学情况:“学时数”填写课程的计划时数,如《形势与政策》课每班每学期16学时。
(3)培训情况:从下拉项目中选择,其中“本部门组织的备课会等情况”由教研室统一次数,含相关课程培训等。
(4)社会考察:包括暑期三下乡、社会调研、参观、班会实践教学。
(5)学术交流:包括学术会议、学院党建思政研讨会、教科研讨会等。
(6)在职进修情况:攻读学历、半年及以上的进修、访学等。
(7)主要代表性成果
(8)承担课题情况:含主持、参与的精品课程、教科研课题、党支部立项等课题。
(9)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10)获教学科研奖励情况
(11)荣誉称号情况
(12)社会兼职情况
四、注意事项
所更新信息将直接影响教师登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网站”进行实名验证,接受中宣部、教育部提供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相关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教师个人的课题申请和培养培训工作等,请教师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教研室主任做好组织和审查工作。
1.教师填报好所有数据后,请点击“暂存”(如果点击“提交”,则不能进行数据修改)。若教师填报后要修改信息,则需重新登录网站,进入“教师信息列表”→管理→找到自己所在行列,选中“修改”,之后进入个人信息网页进行相关项目的修改,最后仍以“暂存”确认填报完毕。
2.教研室主任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统一。
3.涉及信息安全问题,请教师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不得修改。
 
                                       思政教研部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