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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学习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会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1-30 】

1月28日上午,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在党支部Q群召开线上党员大会,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传达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本次会议由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副书记来朋珍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来副书记首先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会议的第一项议程由罗芸同志带领大家再次学习《条例》出台的意义、主要框架、《条例》关于宣传工作的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等方面内容,同时还传达了2021年1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会上,各位党员同志还积极分享学习体会。

支部党员对《条例》进行学习后立即理论联系实际,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宣传工作展开讨论,来朋珍同志总结2020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工作,提出在以往新闻宣传报道中存在的术语表述不严谨、新闻图片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并提出了九点要求,江洪同志还进行了补充发言。回首过去,支部党员查摆了在以往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对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宣传工作进行了展望,大家就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重点宣传工作建言献策,从“建党100周年、五中全会、“十四五”规划、四史学习、双高计划”等方面展开讨论。围绕重点宣传工作,杨盈同志从“学、宣、讲、研”四个方面发表建议,支部其他党员同志纷纷发言。

最后,熊美兰书记强调,我们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中央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掌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要做好把关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团、教材把关、宣传栏宣传、马克思主义讲坛、网络舆情引导队等一系列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精神;要从教师、学生、社团、优秀党员事迹四条主线出发,扎扎实实做好2021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各项宣传工作。

撰稿:罗芸   审稿:来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