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光荣是人类的永恒,劳动伟大是最美的称颂。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增强劳动纪律,2022年6月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胡济林在教学楼109为18卫管501、药经管501、药品501学生举行“解读马克思主义劳动教育观”专题宣讲。

宣讲伊始,胡济林带领同学们从“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人本身”等方面解读马克思主义劳动教育观。接着介绍中国共产党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观、劳动教育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社会应认真贯彻和落实“四个尊重”,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其中,尊重劳动作为四个尊重之首。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要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这些重要论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观、劳动教育观。最后,胡济林结合大学生实际情况,希望同学们注意培养劳动观念,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提高劳动技能。

通过此次宣讲,同学们的劳动观念进一步增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会更加注意培养自立自强的能力,珍爱公共财物,节约水电,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做一个热爱劳动,热爱祖国,尊重人民的大学生。
文字:胡济林 审核:来朋珍 责编:张茵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