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馆、中心,马院:
校徽是学校的一种标志,是一种形象。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校风、学风,增强纪律约束,规范师生行为,树立全院师生员工的良好形象,展现进取团结的精神风貌,现将我院师生员工佩戴校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佩戴校徽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对佩戴校徽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在全院形成自觉佩戴校徽的氛围。
二、校徽作为学院的象征和标志,应端正佩戴于左胸前,做到正确佩带、妥善保管。 教职工校徽是红底白字,学生校徽是白底红字。
三、自2019年9月10日起,全院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须统一佩戴校徽 。
四、校徽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制发,教职员工校徽和学生校徽分别由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发放与管理。
五、学院有关部门将对佩戴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9月份是佩戴校徽的宣传督促的过渡期,10月8日起学院有关部门将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对未佩戴校徽的教职工将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