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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机关各部门,各中心,图书馆: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教育部司局《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1〕4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闽教职成〔2021〕35号)等文件要求,现转发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推介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汇聚全省各地发展老年教育、开展“智慧助老”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拓展老年教育社会功能,助力老年人更新观念,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信息社会,为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提供教育支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至2022年底,推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30个、优质教育培训项目30个、优质课程资源80门。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紧扣“智慧助老”主题,紧紧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相关案例、项目和课程要聚焦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并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助力老年人享受智慧生活。

2.强化“智慧助老”专题的创新应用与推广。各部门要根据当地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实际情况,分析老年人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宣传、推广“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及课程资源等成果。

三、其他事项

各部门负责推介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将视报名情况组织评审推介工作。其中,第一批于2021年11月3日之前报送;第二批于2022年5月5日之前报送;第三批于2022年8月20日之前报送。所需表格详见附件,各部门将推介材料(包括盖章后的扫描版和word版)按不同批次时间节点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邮箱:519312178@qq.com。

联系人:李德炜 0591-22068995

附件(1-4)

1. “智慧助老”专题的典型工作案例 、教育培训项目以及课程资源的推介要求

2. “智慧助老”专题典型工作案例申报表

3.“智慧助老”专题典型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

4.“智慧助老”专题典型课程资源申报表

 

  • 附件【附件材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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