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实践教学基地:
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经过各基地的共同努力,带教教师们积极贯彻落实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实践教学,圆满完成各项实践教学任务,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评优评先工作,激励基地教师责任感,提高实习教学和管理水平,表彰和鼓励在实习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积极进取、为人师表、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表彰激励实践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理念更新,加强教学内涵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承担学校实习带教任务达5年及以上的教师。
2.先进教育工作者:承担学校实习管理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医学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身心健康,胜任教学及管理工作。
2.全面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注重学生思想引领,注重学生实践与创新精神的培养,引导学生逐步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
3.以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取消评选资格。近五年,部门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严重教学事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不得推荐参评。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承担我校实习教学任务满五年,累计认识实习带教 3 周且学生人数 20 人及以上,或岗位实习带教 40 人·周(实习人数×实习周数)及以上。
2.具有较强的教学工作责任感,教学态度端正,教学组织能力强,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资料完整,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好;关心学生思想状况、实习表现、服务态度、组织纪律等日常学习及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教育和帮助学生;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敢于创新,能提出较切实可行的教学改革方案,工作效果突出;无师德失范行为、教学事故、学生投诉或其他违规行为。
(三)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承担我校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满五年。
2.注重教学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系统,能根据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实习做出合理安排,明确科室任务,保证教学运行;热心实习教学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对有关文件、工作总结、教改经验及有关统计分析资料管理有序,上报材料及时、质量高;建立教学联系制,深入一线,掌握教学进度,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思想动态,并及时与学校交流意见,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四、评选要求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上传至实习管理系统,将《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份,见附件2)签署单位意见后纸质版寄学校实习实训中心。
联系人:方倩倩
联系方式:福州闽侯荆溪关口366号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实习实训中心(0591-22928915)
附件: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汇总表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