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18〕35号)、《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经学生申请、各班级民主评议、各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8年11月2日至11月9日,如有异议,请向院纪检监察室、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0591-22869969 ;学生工作处:宋维0591-22869912;赖文金0591-22869910。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