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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有关事迹资料的通知

时间:2013-05-31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有关事迹资料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3] 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与数量
    1、报送范围: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2、报送数量: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护理系3篇,公共基础部1篇,药学、医技、临床系各2篇;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交1篇。
二、撰写原则
    各系部要遵循以下原则,做好指导审核工作,保证材料质量。
  1.真实感人。如实、客观,言之有物,用事实说话、以实事感人,避免空话、套话、废话,做到真实感人。
  2.引人入胜。在真实感人的前提基础上,精选自己做得最多、体会最深、成效最大、特色最为鲜明的典型实例,突出细节描写,文笔流畅生动,避免平铺直叙、泛泛而谈、千人一面,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可读性。
    3.发人深思。从众多的素材中,深度挖掘实质性、思想性的内容,高度概括带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以期给读者有所启迪、可资借鉴。
三、报送要求
    1.内容格式。每份材料依次由个人简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表彰等情况,150字以内)、正文、师长点评(150字以内)、证件照四个部分构成。正文统一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撰稿,事迹正文1500字左右。事迹正文的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系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XXX事迹材料”。证件照除嵌套在上述文档中外,还需另存为独立文件,每张照片1024KB左右,JPG格式,并以该生在文档中的顺序号+学生姓名命名,将所有照片打包成一个RAR或ZIP压缩包。
欢迎提供能够展示获奖学生才艺风采的作品,我们将视情选用。
    2.报送方式。以word文档形式保存,以系部为单位、电子版报学工处赖文金老师。注意加注文件标题:(系部)国奖汇编材料。
    3.报送日期:2013年6月2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