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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心理普测后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请组织新生辅导员依据新生心理普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重点帮扶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各学院请于11月21日前完成心理危机系统上报工作,如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次访谈的学生请提交《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需二次访谈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二)各学院对接心理老师/访谈心理老师请于11月28日前完成危机评估、定级工作;

(三)各学院请于12月5日前完成进入心理危机数据库学生的数据填报工作。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如有相关疑问,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得联系(0591-22781672)。

附件1:《2024级新生心理普测需二次访谈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时间: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