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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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院教职工的住房需求,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侯政文〔2013〕91号文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墩园洲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学院教职工出租(方案见附件)。
请申请人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行政楼308),联系人:林媛 0591-2286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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