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部门初审、公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复核,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第二聘期聘任申报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1.为鼓励更多教师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在本次聘任申报中,参加日进杯口腔工艺技术技能竞赛认同为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认同为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经参赛教师所在系部确认,可将一名教师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认同为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获二等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同一项目有2名学生获奖,认同为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奖2项。
2.学院第一聘期共确认2批次的专业带头人(第一批聘任时间为2010.10-2012.6,第二批聘任时间为2012.6至今),2批次的四个重点专业带头人和项目工作组负责人本次聘任予以认同。
3.为加强学院双师队伍建设,鼓励更多教师往双师型教师发展,取得执业药师、执业医师、考评员资格认同为具备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4.实训基地、精品课程参与者排名由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并经系部审核认定为准。本次聘任已使用者,下一聘期不能使用。科研项目以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并经科研处复核认定为准。
5.论文为在读硕士、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其第一单位为在读学院,第二单位为海洋之神8590优惠大厅的,与以我院为第一单位所发表的论文同等对待,但论文投稿时需报科研处备案。
6.SCI文章可抵相同数量的权威文章。
7.在本轮聘期内业绩范围内的课题延期结题,按程序办理延期及结题手续的,予以认可。结题申报手续办理及项目批复分别为上一年年末与下一年度年初的,根据课题实际完成情况在本次申报聘任中均予以认可,作为业绩成果,但不再做为本轮聘期内的教科研成果,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时不再予以加分。
8.未经学院审批及备案的科研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同。上一聘期内出现与校外合作的科研项目,没有项目合作协议,由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审核后同意予以认定。本轮聘期内校外合作项目需至科研处按程序办理相关合作手续方可认可。
9.按文件规定在上一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人员,其业绩成果起始时间为新的技术职务正式聘任的时间。转评人员的业绩成果从转评当年1月1日起算,但业绩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10.精品课程主要工作由校内人员完成,主要参与者排名,以扣除外单位人员后排名为准。
11.论文发表期刊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在本次聘任申报中按核心期刊予以认同。但本轮聘期内计算教学科研分值时的核心期刊仍应按文件要求为CSCD\CSSCI收录的方可认可。
12.上一聘期聘为非领导职务的八级职员,本轮聘期内保留原有待遇,但第三聘期聘任时按其实际任职岗位聘用。
13.考虑八级职数使用情况,本次聘任申报八级职员需为学院正式任命副科级干部。
14.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中教师专技与其他系列专技的比例为8:2,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八、九、十级之间的比例应为3:4:3。为使本次聘任各职级数达合理比例,八级、九级聘任人员将由学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票决。
同时,对于文件规定“双肩挑、附设岗位人员实行工资、津贴据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就高原则发放,完成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职责”进行进一步解释说明,具备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及教辅(实验、图书、网络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肩挑、附设岗位人员执行工资、津贴据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就高原则发放,完成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职责。其他系列(含教育管理、档案、财务、卫生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双肩挑、附设岗位及其他人员执行工资据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就高原则发放,津贴据管理岗位实际或相应职级发放,完成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岗位职责。
根据上述说明,请符合上述情况人员重新申报,系部确认盖章,其中申报中级八、九、十级人员请填写附表1,经部门审核后,于6月14日前报人事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