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经研究,定于10月--12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教职工秋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学院在编在职教职工及正式劳务派遣职工。
二、活动时间:2019年10月至12月15日。
三、活动地点:福州周边地区,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政府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四、经费标准:按实际参加人数每人150元,用于开支工作午餐费、点心饮料费、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和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工作午餐每人50元之内(不能回福州市区吃饭)、点心饮料每人20元。
五、有关要求:
1、请征求本组教职工和部门领导意见,做好活动计划安排,并事先将活动方案报院工会。
2、严格执行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我院财务制度,规范活动经费开支,付款报销事宜按我院财务制度执行。如活动当地饭店不能转账午餐费,可用公务卡付款。如需租用客车请向院办公室联系。
3、须购买短期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做好行前安全教育,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