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职称教科研工作量换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14 点击数:

各系部:

为方便教职工在职称申报时对教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经学院讨论决定:教科研工作得分换算成教科研工作量学时数的系数确定为5:1,教科研工作量学时数换算成教科研工作量小时数的系数为1:5,其换算公式为:

教科研工作量学时数=教科研工作得分÷5

教科研工作量小时数=教科研工作量学时数×5

 请申报职称的相关人员按上述公式统一换算成教科研工作量小时数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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